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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4.12

每日QA-和負責人開立共同帳戶但行號倒閉

 

Q:

請問夫妻開立的銀行共同帳戶(投資理財及支付日常開銷)。先生是xx 行的負責人之一(另一位負責人是我婆婆)。若公司經營不善倒閉,請問這個帳戶裡的錢會受影響嗎?

 

A:

 

#主管機關這麼說

 

依經濟部100年3月25日經商字第10002324560號函釋意旨:「查商業登記法第3條規定:【本法所稱商業,指以營利為目的,以獨資或合夥方式經營之事業】,並未賦予商業之法人格。」,可知商號並不具有獨立之法人格,因此,商號相關財產及負債,均歸屬於商號負責人

 

#案例解說

如您所述,您先生跟婆婆均為XX行負責人,若XX行倒閉,則XX行之負債歸屬於您先生與婆婆,債權人可以直接執行您婆婆跟您先生名下之財產。而您與先生所共同開立之銀行共同帳戶存款為您與您先生共有,仍屬於您先生個人名下財產,為強制執行可執行之標的,也就是說,當XX行經營不善倒閉時,債權人是可以直接聲請強制執行您與您先生共同開立銀行共同帳戶內之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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