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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QA-前房客的信件該怎麼處理

 

Q:欠債人所填寫的住址並非他自己實際居住地,請問我們該怎麼辦?信件拿給當事人,他沒有下文也不處理,請問我們該怎麼辦,真房子真的會被法院處理嗎?欠債人從嫁出去之後至今已30幾年都沒在這間房子住過

 

A:

 

#案例解說

如您所述,欠債人所填寫的住址並非其實際居住地,若您收到欠債人的相關信件,建議都不要幫其代收,以免發生法律上送達效力,法院會另外要求債權人向戶政機關查詢欠債人的戶籍地址,再將文書送至欠債人之戶籍地址。而房子若非債務人之財產,即便欠債人填寫之住址是其實際居住地,債權人依舊無法拍賣該房子,換句話說,除非房子是否被拍賣取決於房子登記所有權人是否為債務人,而非取決於債務人填寫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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