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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QA-賣家沒有預知客製化商品無法退貨

Q:在蝦皮下單了客製化的徽章,此前賣家並未說明此客製化商品不適用於7日鑑賞,賣場介紹也沒有說,和賣家溝通賣家說要報案之後,去查才知道的,今日收到貨後發現商品不如預期且有幾顆有瑕疵,想問幾個問題

1.賣家是否有此義務要告訴消費者此商品不適用7日鑑賞?(如果一開始知道沒有鑑賞期大概就不會去買了

2.這種情況下堅持退貨賣家可以起訴買家嗎?

3.是否可以退貨?

 

A:

 

#客製化商品鑑賞期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解除權之適用:…二、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因此,企業經營者若要排除七日鑑賞期之適用,必須事先告知消費者,如未告知則企業經營者不能免除該責任

 

#物有瑕疵

 

另外,民法第359條規定,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此為出賣人之瑕疵擔保責任,與七日鑑賞期無關。

 

#因此

 

此情況下您有權利可以依消保法第19條退貨,亦可依民法第359條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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