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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24.11

每日QA-訂車後可要回非定金的領牌費用嗎?

Q:消費者於8/13訂車簽合約書並支付定金1萬後,業務口頭告知要再匯款9萬至汽車公司帳戶並說明為領牌費使用,一開始不疑有他的匯款9萬至汽車公司帳戶,但事後想想沒有白紙黑字依據,覺得不太保障,且消費者是於一個月後才會辦理領牌手續,因此想要回這9萬元,請問是可以要回來的嗎?

 

A:

 

#訂金

 

依民法第249條規定:「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可知若您無契約約定或法律上之理由而任意提出解約,汽車公司可依上開規定得沒收定金一萬元不予返還。

 

#額外匯款領牌手續費用

 

另衡諸一般社會交易常情,購買車輛所謂價金除另有約定外,通常不包括申請牌照之手續費,因此,你所匯款之領牌費用應係另外與汽車公司成立委任契約,您自可依民法第549條第一項之規定:「當事人之任何一方,得隨時終止委任契約。」向汽車公司終止委任契約,並請求退還委任領牌費用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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