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QA-買方匯款完成但買方不取貨
Q:對方已匯款購買物品,我個人負擔運費出貨到對方指定門市,但對方不取貨說要取消交易。這樣我一定需要把金額退款給對方嗎?如果不退款會有什麼責任?
A:按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依您所述,買家已經表示要解除契約,若您拒絕返還買賣價金,則可能發生民事不當得利情事。若您認為此次交易是個人間的買賣行為,而非企業經營者,則不適用消保法。具體情況需要詳細資訊進一步判斷。
#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 #線上諮詢電話 #02-2779-0083
-
新增日期標題
-
202507/28
-
202507/23
-
202507/22
-
202507/21
-
202507/16
-
202507/15
-
202507/14
-
202507/11
-
202507/10
-
202507/09
-
202507/08
-
202507/07
-
202507/04
-
202507/03
-
2025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