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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又時控王心如侵權創作歌曲

 
2021-05-28
藍又時控王心如侵權創作歌曲

#藍又時控王心如侵權創作歌曲enlightened

藍又時指出《睡美人》一曲是她學生時期的創作,曾拿Demo帶、簡譜到王心如家教她彈唱該曲。沒想到對方在2009發行的專輯中收錄的《到底愛怎麼了》,旋律竟和自己的創作曲相似度極高,藍又時因此控告對方侵害著作權(節錄、修改自ETtoday:歌曲《睡美人》控《到底愛怎麼了》侵權,大法官宣告不違憲)

 

 

#同侵害著作權卻不同罰enlightened

依照 #著作權法第91條 的規定,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完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然而,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同罪,卻是得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智慧財產法院審理後認為有違反憲法的疑慮,便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解釋

 

 

#大法官怎麼說enlightened

只有「重製於光碟」罰得比較重,有沒有違憲呢?

 

大法官在 #釋字第804號 這麼說:立法者就侵害同一法益之犯罪類型,如考量犯罪目的、手段或結果等不同因素,採不同刑度的處罰而形成差別待遇,因事關刑罰制裁,其立法目的如果是「為追求重要公共利益」,且其所採之分類與目的之達成兼具實質關聯性,即與憲法第7條平等保障之意旨無違。 著作權法2004年修法時,立法者考量當時盜版光碟對著作權產業的侵害重大,因而訂定了不同的刑度,並無違反憲法,法官仍須依 #著作權法第91條 的規定進行裁判。

 

#律師借問一下 #免費法律諮詢0227790083 #著作權法 #釋字第804號 #重製於光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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